为普及反洗钱知识,警惕电信诈骗,提高公众反洗钱意识,近期中欧基金以“点滴行动,助力反洗钱”为主题,开展了反洗钱宣传月活动。
中欧基金特别提示您,日常生活中,也请注意防范哦!
一、主动配合金融机构进行身份识别
1、开办业务时,请您带好身份证件
有效身份证件是证明个人真实身份的重要凭证。为避免他人盗用您的名义、窃取您的财富,或是盗用您的名义进行洗钱等犯罪活动,当您开立账户、购买金融产品以及以任何方式与金融机构建立业务关系时:
1) 出示有效身份证件或身份证明文件;
2) 如实填写您的身份信息;
3) 配合金融机构通过联网核查身份证件的真实性,或以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您确认身份信息;
4) 回答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合理的提问。
如果您不能出示有效身份证件或身份证明文件,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将不能为您办理相关业务。
2、存取大额现金时,请出示身份证件
凡是存入或取出5万元以上人民币或者等值1万美元以上外币时,金融机构需核对您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身份证明文件。这不是限制您支配自己合法收入的权利,而是希望通过这样的手段,防止不法分子浑水摸鱼,保护您的资金安全,创造更纯净的金融市场环境。
3、他人替您办理业务,请出示他(她)和您的身份证件
金融机构工作人员需要核实交易主体的真实身份,当他人代您办理业务时,需要对代理关系进行合理的确认。
特别提醒,当他人代您开立账户、购买金融产品、存取大额资金时,金融机构需要核对您和代理人的身份证件。
4、身份证件到期更换的,请及时通知金融机构进行更新
金融机构只能向身份真实有效的客户提供服务,对于身份证件已过有效期的,金融机构应通知客户在合理期限内进行更新。超过合理期限未更新的,金融机构可中止办理相关业务。
二、不要出租或出借自己的身份证件
出租或出借自己的身份证件,可能会产生以下后果:
1、他人借用您的名义从事非法活动;
2、协助他人完成洗钱和恐怖融资活动;
3、您可能成为他人金融诈骗活动的“替罪羔羊”;
4、您的诚信状况受到合理怀疑;
5、因他人的不正当行为而致使自己的声誉和信用记录受损。
三、不要出租或出借自己的账户、银行卡和U盾
金融账户、银行卡和U盾不仅是您进行金融交易的工具,也是国家进行反洗钱资金监测和经济犯罪案件调查的重要途径。贪官、毒贩、恐怖分子以及其他罪犯都可能利用您的账户、银行卡和U盾进行洗钱和恐怖融资活动,因此不出租、出借金融账户、银行卡和U盾既是对您的权利的保护,又是守法公民应尽的义务。
四、P2P网络借贷平台非法集资洗钱
1、某P2P网络借贷平台公司宣称其“从事信息配对咨询和商务服务,服务广大网友和中小微企业”
2、在实际运营中,该公司通过发布虚构的高息借款标的,将获取的客户资金用于个人投资、购买理财产品和保险产品等。
3、没过多久,该公司因无力偿还多笔到期的借贷和高额利息而发生挤兑事件(即客户要求收回投资)。
4、经公安机关调查,该公司实际上是借助网络借贷平台的投融资信息中介功能进行非法集资,案件爆发,待偿付借款逾亿元,涉及全国4000余。
五、利用网银支付宝盗取个人银行卡资金
1、黄先生收到一条关于X公司可办理高额信用卡的短信。
2、经电话了解,对方告知办理条件:一是需向该公司提供本人身份信息;二是需在指定银行办理储蓄卡并存入相应资金;三是在储蓄开户时必须预留该公司提供的手机号码。
3、黄先生按照该公司提示在银行办理了银行卡开户,并存入4万元,填写了该公司提供的经办人员手机号码,之后,向该公司提供了储蓄卡号。
4、犯罪分子以黄先生名义注册支付宝账号,利用支付宝关联储蓄卡时只需验证注册信息与银行卡预留信息是否一致的漏洞,将支付宝账户与黄先生银行账号及预留手机号进行绑定,利用支付宝密码及手机验证功能将其资金转走,通过ATM取现等手段,完成洗钱。
六、假客服电信诈骗
1、李先生经人推荐,购买某网络理财产品,遇到操作问题,在网上搜索客服电话进行咨询,但搜索结果出现的是假客服电话。
2、诈骗分子冒充的假客服得知李先生的账号及12万元账户金额信息后,称李先生的账号被“保护性冻结”,让他转账到指定的“安全账户”。
3、为了打消李先生的顾虑,假客服称如果转账金额高于其账户金额,转账就会失败。李先生一试果然如此。随后,诈骗分子向李先生账户内存入50元,账户金额变为12万零50元,当李先生再试图转账12万零30元时,钱即被转账到所谓的“安全账户”中。
4、收到钱后,诈骗分子随即将钱转入异地账户,分多笔从ATM提现,或在境外ATM提现,完成诈骗洗钱活动。